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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辽宁省营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时间:2024-12-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筹建辽宁省营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辽质监发〔2024〕7号),现开始筹建辽宁省营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工作。按照广泛参与的原则,现向全省各有关营养单位公开征集标委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辽宁省食品营养健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测及认证机构、相关企业等方面,关于食品营养健康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职务的在职人员;

    (二)熟悉食品营养健康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掌握标准化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四)在我省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三、委员职责

    (一)提出标准制修订等方面的工作建议;

    (二)按时参加标准技术审查和标准复审,按时参加标委会等工作会议;

    (三)履行委员投票表决义务;

    (四)监督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的工作;

    (五)监督标委会经费的使用;

    (六)及时反馈标委会归口标准实施情况;

    (七)参与本专业领域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化工作;

    (八)参加国家、行业、地方及标委会组织的培训;

    (九)承担标委会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十)标委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本次标委会委员征集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请各推荐单位认真组织填写《辽宁省专业标准化标委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审查登记表各项内容,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登记表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4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及2张同底照片邮寄(送)至标委会秘书处(辽宁省营养学会),同时将电子文档(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辽宁省营养学会联系人:杨淯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电话:15942056705

    E-mail:lnsyyxh2019@163.com

  

  

    附件:辽宁省营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wsjk.ln.gov.cn/wsjk/index/gsgg/202412231353152784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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