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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情况的通告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12-24

  根据《浙江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与监督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医疗机构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许可情况通告如下:

  一、许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庆春院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新增配置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各1台;

  二、许可浙江省肿瘤医院、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诸暨市人民医院、东阳市人民医院、浙江省医疗健康集团衢州医院、丽水市中心医院新增配置医用直线加速器(LA)各1台;

  三、许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莫干山院区)新增配置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TOMO)1台;

  四、许可杭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新增配置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PET-MR)1台。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sjkw.zj.gov.cn/art/2024/12/11/art_1229560650_2538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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