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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打假护农 示范引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6-05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依法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促进农村消费农民增收,为春耕备耕生产和农牧民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助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是持续开展“春耕护农”执法检查行动。以化肥、农膜、滴灌带等农资产品为重点,检查各类经营主体资格、质量、标准、计量、价格、包装、标识、进货查验、进出货台账、索证索票等有关事项。严把进货关,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 276 人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30家(其中化肥企业21家、滴灌带企业6家、农用地膜企业3家);农资经营企业 52家。二是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实施方案》,对农资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实施抽检全覆盖,严格执行抽检分离制度,确保抽检工作顺利完成。完成农资产品质量抽检124批次,其中:抽检化肥104批次,合格88批次,批次合格率84.6%;抽检农膜6批次,合格2批次,批次合格率33.3%;抽检滴灌带14批次,合格7批次,批次合格率50%。检验项目为实物质量、包装标识。三是全面部署开展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点责任链的重点内容,以面向农村牧区销售食品的批发市场、经营者为重点业态开展清查,逐户建立了《食品销售监管档案》,对重点业态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在许可管理、制度管理、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进货查验、销售过程控制、运输管理方面梳理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建立了《农村牧区食品安全销售环节风险清单》,汇总了32条风险点,并对每一条风险点做了危害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提示,指导基层实施销号管理。四是持续开展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牧区食品消费环境。根据《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农村牧区中小型食品销售店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在以“整体形象好、证照公示好、自律行为好、食品质量好”四好为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按照食品销售店申请、现场考评验收、公开公示等程序要求,评定2020年度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示范店31家。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jcdt/202106/t20210604_237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