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营根鸿泰超市销售混装月饼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时间:2025-09-26
9月15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巡查开展中秋节月饼过度包装执法检查,发现琼中营根鸿泰超市销售的一款品名为“鸿嘉裕月饼”的月饼礼盒,净含量1250克(规格:125克×10件),其包装内置放刀叉,属于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及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要求。
琼中营根鸿泰超市的行为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琼中营根鸿泰超市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9月17日,经复查,琼中营根鸿泰超市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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