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新开展食品摊贩监管服务行动见成效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10-14
广西市场监管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广西食品摊贩监督监管服务发展指南1.0版》,聚焦“给身份、赋责任、享权利”联合开展食品摊贩监管服务行动,在全区试点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推行主体赋码、笑哭脸公示、先行赔付等举措。全区现有备案食品摊贩2.2万户,较去年同期增长22%。
△ 主体赋码
△ 笑哭脸公示
一是联动执法,推动食品摊贩合规经营“有力度”。全区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401个,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协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一摊一号”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采集食品摊贩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在“桂食安”平台生成身份主体码,引导其办理备案,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06次,查处食品、计量、价格、无证照经营等案件2595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摊贩违规经营问题整改率100%。
二是创新机制,推进食品摊贩规范管理“有尺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指导食品摊贩主动公示身份主体码,对照“十不准”自我承诺诚信经营,667户食品摊贩实现赋码监管,公众可扫码查询和留言评价,51个经营区域已制定并推行先行赔付、积分管理制度,设立专项基金执行“先行赔付”机制,每月评选“笑哭脸商户”,公示“笑脸”食品摊贩1561户,“哭脸”29户,试点摊贩区域投诉量下降40%,压缩消费纠纷处理时效至1小时内,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是纾困解难,助力食品摊贩服务发展“有温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合规经营的食品摊贩给予“桂惠贷”政策支持,将诚信经营食品摊贩推荐打造成为网红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等合规经营的食品摊贩,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可免费参加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电商直播带货培训班。开通“办证办照直通车”,为新摊贩提供绿色通道,试点“上门”秒批政策;创新推行“承诺即营”服务,指导摊贩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即可入市经营。其中,柳州市窑埠古镇摊贩区带动客流量同比增长11.7%(达504.68万人次),周边商业收入增长10.3%,获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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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cjdglj.gxzf.gov.cn/xwdt/qjdt/t260378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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