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布两项湿地保护地方标准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10-14
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湿地水鸟同步调查技术规范》《小微湿地修复技术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发布,为我省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提供了科学统一的技术遵循,标志着我省湿地管理精细化、标准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作为湿地资源大省,我省湿地面积达712.88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2.64%,居全国前列,其生态地位特殊且重要,是维护“中华水塔”功能、筑牢青藏高原生态屏障的核心载体。此次两项标准由省林草局湿地管理处、省湿地保护中心联合青海大学等单位共同制定,立足高原湿地生态特征,历经多轮调研、论证与完善,最终形成贴合我省实际的技术规范体系。
《湿地水鸟同步调查技术规范》明确了调查原则、方案编制、数据管理等核心内容,建立全周期监测体系,规定春季(3—5月)、秋季(9—11月)迁徙期每月至少开展1次调查,繁殖期(5—8月)开展2次调查,越冬期开展1次调查。标准推荐采用直接计数法、分区直数法等科学调查方式,重点覆盖国家公园、珍稀水鸟栖息地等关键区域。该标准的实施将有效提升水鸟资源动态监测的准确性,为黑颈鹤等珍稀鸟类保护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小微湿地修复技术规范》则聚焦面积600平方米至80000平方米的退化小微湿地修复,与此前发布的《小微湿地认定规范》形成互补,共同完善小微湿地管理体系。标准确立“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突出功能”的核心原则,明确形态修复、基质设计、岸带建设、植物选配等关键程序,并针对不同目标细化技术要求,为高原小微湿地生态功能恢复提供了可操作的技术路径。
两项地方标准的发布,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强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重要举措,更是衔接《青海省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的具体实践。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推动各项湿地保护标准生根落地,以标准化管理助力中华水塔生态安全,持续巩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6C4A1B27-4A95-4004-83E0-60E124B6D2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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