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083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12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卫建主字〔2022〕第50号
王红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河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适宜技术是中医药防病治病的重要手段,其内容丰富、范围广泛、历史悠久,具有“简、便、验、廉”的特点。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对于进一步丰富临床诊疗手段,优化基层医疗服务供给,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助力中医药强省和健康河北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出台落实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推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中的重要作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应用。《河北省中医药条例》提出“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北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指导性文件,提出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河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十二五”以来,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要求继续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依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基地,5年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每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基地推广10类5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县级基地培训至少10名县级师资,每人掌握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县级基地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关于建立健全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机制
为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省卫生健康委不断加强统筹谋划,争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逐步建立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和机制,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可得性显著增强。一是依托各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150多个省、市、县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立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网络。二是畅通中医药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大力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建设,确保群众15分钟内可找到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截至2021年底,全省9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了国医堂,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艾灸、刮痧、推拿、拔罐、康复理疗等中医适宜技术服务。三是通过组建医联体(医共体)、开展对口支援等工作,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在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建设一个中医药特色专科、推广一批中医适宜技术、培养一批中医业务骨干等方面下功夫,建立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县乡村三级基层中医药服务新体系。
三、关于切实落实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多年来,省卫生健康委将推广中医适宜技术作为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按照“省级培训师资、市级培训骨干、县级培训人员”模式,多措并举,全力推动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积极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现场培训。目前,全省已建立140多个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临床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目录》为基础,遴选出一批符合本地实际且安全有效、规范简便的中医适宜技术,分层分类开展培训,让基层医务人员学得会、用得上、有实效。二是依托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举办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培训班,采取理论课程学习与临床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每年为基层培养近300名中医康复业务骨干。同时,组织专家制订了中医康复适宜技术操作规范,编辑出版了《中医康复适宜技术》丛书,为医务人员提供技术指导,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康复参考。三是通过“医博士”网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线上培训,仅2021年就有1.5万名基层医务人员参加培训,其中1.3万名学员通过考核取得《中医适宜技术合格证书》。四是将推拿、艾灸、三伏贴、三九贴等中医适宜技术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为家庭提供更加精准的健康指导。五是推动市、县党委政府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围绕中医药振兴发展战略,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目前,全省2个设区市和48个县(市、区)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截至2020年底,全省97.8%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至少10项中医适宜技术,71.9%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至少4项中医适宜技术。
四、关于加大政府考核方式推动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实施
为充分发挥中医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确保推广工作顺利开展,我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统筹推动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一是建立适宜技术推广考核奖惩机制,将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与县级中医医院评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并将考核结果与适宜技术推广人员年度绩效分配、评先评优挂钩。二是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贯彻〈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见效。三是整合部门力量促进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财政部门拨付专项经费,助力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医保部门将符合规定的治疗性推拿、针灸等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物价部门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提高中医适宜技术服务价格,促进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与应用,逐步建立健全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和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适宜技术服务。一是以“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的作用,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加强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筛选、研究符合当地实际的中医适宜技术。二是探索分层次、分阶段、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开展科学、有效、便捷的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三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普及中医治未病理念,传播中医适宜技术、养生保健方法,引导城乡居民自觉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不断提高健康素养。四是加强与医保、物价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出台更多符合中医药规律和特点的政策措施。五是加快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的作用,由县级医院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轮流坐诊,持续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与应用。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整治打着中医旗号的养生保健服务乱象,规范中医适宜技术应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7日
领导签发:徐春芳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东红,0311-66165529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上一篇: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695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篇: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60号建议的答复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jyta/388325.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