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29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19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卫提主字〔2022〕第36号
共青团界、青联界:
你们提出的“释放内在生育潜能,提振青年生育意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2021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提出实施三孩政策。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发展工作,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把优化生育政策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确保政策落地落实,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细化了配套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措施。
一、 主要工作进展
(一)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
201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审议通过后,省卫生健康委对标对表中央《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认真开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工作,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征求有关省直部门、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和部分人口专家的意见,就重点内容网上征求了22万名群众意见,并参考了其他省份的经验做法,起草完成《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案草案》。2021年11月23日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为全省“三孩”生育政策落实提供了基本法律遵循。同时,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衔接,全省梳理规范性文件243件,全面清理和废止与现行生育政策不一致的文件,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相关处罚,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等脱钩。
(二)努力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措施
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我省优化生育政策主要任务。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下,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我省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并组建专班,召开省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在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我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由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共13项具体任务,主要有依法保障生育政策落地、全面取消制约生育的政策措施、构建高效运转的人口服务体系、保障母婴安全、综合防治出生缺陷、保护生育能力、降低生育、托育、养育、教育成本、保障女性权益、保障计生家庭权益、落实扶助关怀制度等。
2.凝聚工作合力,各部门积极出台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开展孕妇无创产前基因和耳聋基因免费筛查。加强对职业育婴师、保育员、催乳师等各类托育家政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发展以社区为依托的托管保育服务。实施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和辅助生殖“两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给予建设补贴。鼓励开展福利性托育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以及家庭托育点。通过“一体化推进”、“多元化宣传”和“职能化服务”三个方面落实落细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一步规范生育休假制度,落实产假、育儿假、护理假“三个假期”,减轻家庭时间成本。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减轻父母育儿焦虑情绪。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木兰有约”法律宣讲活动。省人社厅会同教育、司法、卫生健康、工会、妇联、省高院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转发
(三)大力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事业
2021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将发展托育事业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实事。为将民生实事做实做好,一是规范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开发托育机构备案系统操作指南,建立备案工作交流平台,指导托育机构顺利完成备案,目前全省共600多家机构备案成功,备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二是部门协同推进普惠托育发展。联合发展改革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支持普惠性托育服务发展,全省共15家单位、1885个托位申报项目。联合发展改革、教育部门印发文件,提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具体举措,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部署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建设。以“试点建设”为抓手,以“星级管理”为导向,在2020年省级试点基础上,开展质量评价和星级认定,确定了60家示范性托育机构,100家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带动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增加和质量提升。
二、下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推动落实各市县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要求,把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统筹谋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发展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各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出台生育支持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配齐配强专业的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加强业务素质能力培训,发挥各类群团组织作用,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有人管事、有人干事、能干成事”。
(二)加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推动各市县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围绕降低生育、托育、养育、教育成本,积极落实产假、延长产假、陪产假、哺乳假、育儿假等制度。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落实托育服务用地保障、设施建设等要求,积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开办托班。完善落实税收和住房等优惠支持政策,在住房租赁、购买时对多子女家庭给予优惠。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校内课后服务和托管服务,减轻家庭教育负担。同时,积极协调各部门主动对接国家部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动向,持续推出系列配套支持措施,出实招、出硬招,切实解决一些群众最企盼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完善利于生育的相关政策支持举措,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5月6日
领导签发:尹爱东
联系人及电话:王时伟,0311-66165108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妇联、省税务局、省人社厅、省住建厅。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jyta/38838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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