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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关于2022——2023年度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初审结果的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时间:2023-11-25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申报,中国消费者协会“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将拟表彰的我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7日至11月23日。如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异议,可及时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反映,接收意见邮箱:zz11b@cca.org.cn。

  拟表彰先进集体名单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

  大同市平城区消费者协会

  拟表彰先进个人名单

  马 兰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闫张发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新闻与公共事务部主任

  刘 秀 太原市杏花岭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林志果 忻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蒋学文 晋城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侯雅惠 垣曲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原文链接:http://www.shanxi315.org.cn/index/index/detail?id=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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