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鹤电动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 召回部分千鹤牌TDT12Z电动自行车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5-09-18
日前,千鹤电动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9年5月18日制造的千鹤牌TDT12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5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电气装置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中标准要求。车辆在充电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短路等故障时,如果短路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会导致整车在充放电过程中无法切断回路中过大电流,从而损坏电路,甚至引发整车电路的起火、自燃等情况。
千鹤电动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登录千鹤电动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22-26336320)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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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xwdt/cpzh/xfpzh/202507/t20250707_6974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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