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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托知名品牌杂志开展“辽宁优品”专项报道项目承办机构遴选结果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9-18

  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依托知名品牌杂志开展“辽宁优品”专项报道项目承办机构的通告》工作程序,经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机构,依据本项目《申报机构评价细则》进行评审打分,现拟确定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为本项目承办机构。

  如对遴选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在2025年7月4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96315-1-2512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scjg.ln.gov.cn/scjdglj/fw/wyk/gsgg/qt/202506271349228486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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