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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黔市监稽罚送告〔2025〕2号)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9-18

  

  贵州省联侨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本局于2025年9月2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告知,因通过你公司登记住所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黔市监稽罚告〔2025〕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黔市监稽罚告〔2025〕2号)。

  联系人:王永红、杨兵;联系电话:0851-85869217。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南路66号

  附件:《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黔市监稽罚告〔2025〕2号)

  

  2025年9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amr.guizhou.gov.cn/xwzx/tzgg/202509/t20250902_88555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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