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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园区内禁止商业性拍摄活动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消协 时间:2023-07-16

  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关于园区内禁止商业性拍摄活动的通知

  为更好的保护文物建筑,构建平稳有序的参观游览秩序,确保文物安全、游园安全、游客安全,针对突出问题特通知如下:

  一、禁止占据文化宫园区内公共空间用于商业拍摄。

  二、禁止进行商业性拍摄的活动包括:多人聚集性的古装拍摄,艺术摄影等以及使用商用摄影常用的器材,如滑轨、摇臂、反光板、落地式三脚架、稳定支架等。

  三、除老、幼、病、残、孕游客所携带必要的轮椅、婴儿车以外的代步工具禁止入园(代步工具仅限特定人群代步使用,禁止用于运输装载物品),如滑板车、自动平衡车、自行车、轮滑、儿童三轮车等。包括所有具有运输装载功能的带轮工具,例如野餐车、营地车、手拖车、带座椅的行李箱、拖挂车等。

  四、本通知自2023年7月17日起生效。

  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xyw/xfxw/202307/t20230714_391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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