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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崖城琼南门诊部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时间:2024-05-22

  2023年12月19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三亚市崖州区崖州路30号的三亚崖城琼南门诊部进行检查,发现该门诊部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且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的进货查验记录,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的进货查验记录违法行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医疗器械、警告、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医疗机构使用的药械质量直接关乎患者生命健康安全,也是药械日常监管的重点。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可能会造成患者误诊、错诊,甚至产生感染、排异反应危及生命。本案警示相关从业者,应建立并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过期产品并按规定处置,避免可能发生的贻误诊疗、影响人体健康,甚至加重病情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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