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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兴渔排(海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偷换海鲜欺诈消费者案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时间:2024-05-22

  2023年5月2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三亚市海棠区海昌梦幻不夜城302-2商铺的兴兴渔排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在提供代客海鲜加工服务中,采用偷换材料方式欺诈消费者,违反《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第九条之规定,构成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89.4元、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才能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和口碑。商家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在提供海鲜代客加工服务中,偷换材料,属于欺诈消费者的情形。严厉查处此类违法经营行为可以有效督促商家规范经营,对海鲜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消费者在选购海鲜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商家,谨防“海鲜调包”陷阱,交易时保存好消费凭证、聊天记录、视频等维权依据。在权益受侵害或发现违法经营行为时,应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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