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51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11-18
惠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医养结合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结合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促进部门间横向协同管理”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先后出台《江苏省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医养结合作为主要任务之一统筹部署。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增设“医养康养结合服务”专章,为推动医养结合提供法制保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医养结合发展的重点任务。2020和2023年,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民政厅等部门先后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医养结合发展。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明确“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简化了审批流程,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快速发展。2023年,全省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达到869家。
二、关于“促进医疗、养老机构间的融合”的建议
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民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着力增加服务供给,不断拓展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养签约合作、医疗卫生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等服务模式。一是加快机构建设。2023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价格、保险、土地、财税、人才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包括社会力量在内的多元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服务。全省869家医养结合机构中,“养办医”为697家,“医办养”为172家,其中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达到677家,占比78%。二是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省政府将老年医学科建设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加快推动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按照《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开展建设。无锡、常州、盐城等地还专门印发通知,要求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均要设置老年医学科,有条件的还配套市级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97%。三是强化医保支持。省医疗保障局制定实施《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将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护理院等列入医疗机构定点申请范围,要求各地按照自主申请、及时受理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全省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养结合机构达655家,占医养结合机构总数的75%。四是推进居家社区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占比达到35.8%。组建1.54万个家庭医生团队,编制老年人个性化签约服务项目6类85项,优先签约65岁以上老年人1127万。全省超过2/3的县(市、区)开展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超过2万张,2023年为居家、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51.1万人次。建成1968个家庭医生工作室,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慢病随访、用药咨询等综合服务。
三、关于“促进医养结合人才补给”的建议
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加大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培养培训力度,打造“学历教育+实习实训+职业培训”的人才培养模式。省政府与民政部共建高层次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协作项目,建设全国首家本科以上学历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医养结合人才纳入卫生系列职称管理。提供医疗、护理等服务的医护人员可参加社区卫生职称晋升,养老护理员可以参加养老护理师职称晋升,通过评审取得职称后可聘至相应岗位并兑现工资待遇。2023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创设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将养老护理专业纳入卫生序列管理,首批通过职称评审168人,打通了职业发展瓶颈,社会反响热烈。在继续教育方面,针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省卫生健康委遴选50名专家组建省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专家库,在13个市设立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基地,将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健康紧缺人才培训范围,每年围绕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医疗、护理、康复、心理、营养、安宁疗护等重点内容开展线上和线下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的“医康护养”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累计培训超过3万人次。针对护理员,民政部门建立养老护理员一次性岗位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激励制度,实施康养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开展养老护理员大练兵、大比武,累计培训近50万人次。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会同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支持,扩大服务供给,加强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
一是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支持新建公立老年医院或现有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到2025年,全省每个设区市设立1所以上三级老年医院、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设立1所以上二级老年医院。推动老年医学科高质量发展,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支持有条件的非建制镇基层医疗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建设一批省优质护理院,持续提升护理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增加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的床位。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建设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医养结合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养老服务、老年护理等相关专业。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通过订单式培养、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等形式,引导各类院校建立适应行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改善职业待遇,鼓励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执业,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明确退休医务人员在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机构执业期间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原则上不作硬性要求,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决定,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医养结合事业。
感谢您对全省医养结合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4/8/16/art_59524_11326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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