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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抽检发现13批次食品不合格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时间:2025-09-2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22日,记者获悉,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34批次,检出13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介绍,1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具体情况为:

  一、儋州乐卖特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其中多菌灵、烯酰吗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临高临城欧凯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白萝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临高博厚马福升手拉手生活超市销售的红萝卜(胡萝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儋州那大喜悦花蔬菜摊销售的白萝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口美兰区杜春花海鱼摊销售的车螺(贝类),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海口龙华区厨饽饽蔬菜商行销售的明虾,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琼中营根许治国水产摊销售的黑虎虾(海水虾),其中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海口龙华区黄少花光鸡光鸭摊销售的玉米鸭,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澄迈叶波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琼海嘉积芳哥美食城销售的包子(肉包),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保亭保城蜂蜜小面包店销售的白面甜馒头(自制),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儋州那大海潮超市商行销售的咸话梅,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澄迈老城鑫洪都百货超市销售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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